| 宋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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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曹(1620-1701)字彬臣,一作邠臣,号射陵,自号耕海潜夫。大纵湖北宋状(今属盐都县)人。宋曹曾任明朝的中书舍人,明亡之后,即隐居盐城南门外的汤村,筑“蔬坪园”,借口供养老母,几次拒绝出任清朝官吏。清康熙元年(1662年),下诏举他为“山林隐逸”,他以母老固辞。59岁时,清政府又以纂修明史,征举海内明儒,要举他为博学鸿词,他仍坚持不赴。后来,两江总督于成龙特地迎请他到南京,纂修《江南通志》,他处于事业考虑,勉强应命,但完成后,坚持不列自己的姓名。晚年,他仍过着隐居的生活,以吟诗写字自娱。诗风以杜甫自诩,书必杜诗,以表示对清朝的不满。康熙四十年(1701年),病故于蔬坪园,终年82岁。 其传世著作有《书法约言》、《草书千字文》、《杜诗解》、《会秋堂诗文集》等。 其中《书法约言》1卷7篇最为著名,内含总论2篇,答客问书法1篇,论作字之始1篇,论楷书、行书、草书3篇。在这部著作中,宋曹集中阐述了他的书法理论。他认为书法的笔意贵淡雅,不贵艳丽;贵流畅,不贵紧结;贵含蓄,不贵显露;贵自然,不贵做作。说书法之要,妙在能合,神在能离。关于临写,他主张初写字不必多费纸墨临摹,应取古拓善本,仔细玩赏,对之加以熟悉,进而须背帖而求之;要边学边思,反复进行,成竹在胸,然后举笔为之。论草书,他说张旭喜肥,怀素喜瘦;瘦劲易,肥劲难。认为写草书时用侧锋,则能产生神奇。作行草书须以劲利取势,以灵转取致。说草书无定,须以古人为法,而后能悟生于古法之外,悟生后能自我作古,也能产生自己的方法和面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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